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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连发多份监管文件 涉及广发证券、国元证券等

夏子瑜:付辛博 发布时间:2026-08-01 11:52:44 来源:厦门桔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新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谢艺观)7月31日,证监会披露多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发证券、世纪证券、红塔证券、国融证券、国元证券、甬兴证券六家证券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问题,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官网截图。

  三家券商被出具警示函

  据披露,广发证券存在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按照《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而世纪证券存在质控、内核把关不严以及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世纪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红塔证券存在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红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三家券商被责令改正

  另据披露,国元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与内核把关不严格、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国元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国融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质控与内核把关不严格、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债券办法》第六十九条,证监会决定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甬兴证券则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质控与内核把关不严格、薪酬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根据《保荐办法》第六十四条,证监会决定对甬兴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时任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六家券商还被要求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与此同时,国元证券、国融证券、甬兴证券需分别向安徽证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完)

【编辑:付子豪】

(责编:楚今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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